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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考试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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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07年举行三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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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
| 二、报考条件 |
-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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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单科考试时间100分钟。
- 第一次考试:6月30日、7月1日。
- 第二次考试:10月13日、14日。
- 第三次考试:12月22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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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试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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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
|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收费 |
网上报名,第一次报名时间:2007年4月30日至5月21日。缴费截止日为5月23日。准考证下发时间为2007年6月25日至考试开始前。
第二次报名时间:2007年7月23日至8月16日。缴费截止日为8月20日。准考证下发时间为2007年10月8日至考试开始前。
第三次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2日至11月9日。缴费截止日为11月12日。准考证下发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至考试开始前。
考试收费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考生缴费一律采取邮局汇款方式。
具体报名办法、汇款及注意事项在报名开始日后参考《报名须知》。 |
| 2007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确定 |
| 一、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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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分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和期货法律法规。 |
| 二、考试目的 |
通过对期货基础知识的学习,使考生掌握期货市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熟悉期货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期货市场原理及其运作过程,了解期货市场的基本业务、参与期货交易的基本方法与程序、期货交易的策略和技巧。
通过对期货法律与监管制度的学习,使考生了解和掌握期货市场的基础法律知识、主要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等,增强其法律观念、守法合规和自律意识,提高执业水平。 |
| 三、考试方式 |
- 考试采取闭卷、客观题、计算机上网、多场次、题库抽题方式。
- 单科考试时间100分钟。百分制,60分为及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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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试题类型及分值 |
- 基础知识科目:共170道题目
单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多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判断是非题:40道,每道0.5分,共20分;
分析计算题:10道,每道2分,共20分
(这10道题目为单选题,难度大于单项或多项选择题中的计算题)
- 期货法律法规科目:共170道题目
单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多项选择题: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判断是非题:40道,每道0.5分,共20分;
不定项选择题:10道,每道2分,共20分
(这些题目每道有四个选项,答案可能是1个,也可能是2-4个) |
| 五、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 |
期货基础知识科目指定教材:期货市场教程(第五版)(中国期货业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预计2007年4月下旬出版);期货法律法规科目更改内容较多,指定教材为“期货法律法规汇编”(预计2007年5月上旬出版),两教材具体购买办法将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上公布。
后两次的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如有变化,会将另行公告。 |
| 六、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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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35个城市设考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城市报名,并在报名城市参加考试。 |
| 七、其他事项及说明 |
- 考生成绩有效期两年,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从业资格。
- 2005年考试成绩今年继续有效。
- 联系方式: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址:www.cfachina.org
中国期货业协会咨询电话:010-68570173/68571016
考务机构ATA公司期货考试服务咨询电话:上海021-68545767转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