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首次参加北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2017年05月26日 10:57
  继持股行权正式扩围至全国,完成全面持有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停牌公司除外)股票工作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首次以股东身份参加北京地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昨日,投服中心在全面持有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股票后,首次派员参加北京地区上市公司天坛生物股东大会,也是首次对原试点辖区之外的上市公司进行行权。
  在天坛生物股东大会现场,投服中心就该公司章程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进行明确,对不得限制征集投票权持股比例进行明确,建议公司董事会及时推动章程修改完善工作。
  投服中心针对该公司的《公司章程》设置不当反收购限制条款提出修改建议。该《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投服中心认为,该公司《公司章程》中的5%的规定,不合理地限制了股东对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应享有的提案权,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股东的权益。建议进行修改,取消不合理的限制。
  此外,投服中心针对天坛生物重组标的公司贵州中泰的经营情况较差、每年前五大供应商及客户变化较大,经营利润是否可持续;三名独立董事的2016年度述职报告内容雷同,是否由本人真实起草;独立董事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等方面提出质询。
  上市公司董监高表示接受投服中心的建议,将进一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修改完善不足之处,抓紧落实《公司章程》的修订,积极采纳股东建议,给股东一个满意的答复。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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