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影响发酵 份额分级员工持股计划恐泡汤2017年11月24日 09:56
  资管新规影响正在显现,近日已有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宣告取消。核心原因在于,按照最新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投资的是单一投资标的,不管采用的是信托计划还是券商资管,这类私募产品都不能进行优先、劣后分级。
  日前,主动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德威新材,正是因为原本打算“信托计划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
  据了解,采用类似分级形式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还有泰禾集团、红豆股份等。有业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不管优先级和劣后级比例是多少,这类分级结构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估计都要泡汤。
  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日前,德威新材公告称,由于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有效期内,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发生了变化,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据了解,“监管政策变化”指的正是上周五《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出台。
  按《指导意见》规定,三类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开放式私募产品;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
  德威新材的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不仅是员工资金,还分为优先和劣后,员工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德威新材股票,不用于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并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
  《指导意见》还有一条规定,分级私募总资产不得超过产品净资产的140%,并应根据所投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其中,固收类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
  也就是说,该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信托计划,属于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按资管新规来说是不能进行份额分级的,何况权益类分级比例还不能超过1:1。
  关键不是比例而是分级
  记者梳理发现,近日许多发布员工持股计划公告的上市公司中,不乏采用份额分级的形式,有的分级比例是2:1,有的分级比例是1:1。
  比如泰禾集团将向员工筹集资金,上限3.8亿元,用于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给云南信托管理,并全部认购云南信托设立的信托计划的一般级份额,信托计划按最高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一般级份额,合计上限为11.4亿元。
  此前还有红豆股份、荣科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方案,多采用信托计划的方式,且份额分级比例不超过2:1。
  此外,道恩股份、南洋股份等上市公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托计划,份额分级比例为1:1。但资管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此类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都要泡汤了,障碍的关键不在于分级比例,而在于借用信托或资管计划都属于私募产品,又投资于单一标的,根本不允许分级。
  不过,并非所有的员工持股计划都实行不了。
  近半年来实施或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公司有上百家,其中也有不少资金来源完全是员工,而没有采用份额分级的形式,此类方案则不受资管新规影响。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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