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港交所提醒生物科技股炒作风险说起2018年05月28日 08:58
  日前,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其网志中,首次谈及港股市场应该如何迎接生物科技公司新秀。他认为,这类公司有其特殊的投资风险,并不适合中小投资者参与。虽然他针对的是港股市场,但其观点对A股也有相当的镜鉴意义。
  近段时间以来,A股和港股对新经济的支持力度可谓空前。在上市规则方面,两地均作出了大量修订,中国存托凭证(CDR)吸引已上市公司回归,允许同股不同权(AB股)、协议控制(VIE)等用来争取独角兽上市。针对某些特定行业,还大幅放宽了营收、利润等标准。以香港为例,对生物科技公司,就允许没有任何收入,只设定15亿港元市值和已通过一期临床测试、即将进入二期临床测试两个门槛。
  在政策的力挺下,市场也给出了热烈回应。被誉为A股独角兽第一股的药明康德在上市后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市值已经超过1100亿,且尚未打开“一”字涨停。在港上市的平安好医生,也获得了数百倍的超额认购。但是,当下市场的热情,如果阳光普照般地洋溢到所有新经济企业上,则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李小加的观点是,生物科技公司前期研发投入高、持续时间长、失败风险高,而且股价波动大、内幕交易的风险也明显更高,因此并不适合信息、资金等都处于劣势的中小投资者参与。但是,发展和审慎之间需要合理平衡,门槛过高无法满足生物科技行业公司的合理融资需求。从这个方面考虑,港交所是将风险投资(VC)的一部分职能,后移给了二级市场,A股迎接新经济企业的相关设定,其实也有类似的意义。相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港股,A股在投资者构成上,仍然是中小投资者占了大头,概念炒作的风气盛行,群体非理性盲从的特征更加明显。以至于在美股、港股等成熟型市场迭创新高之际,A股却总是步履蹒跚、牛短熊长。在这样的情形下,鼓动中小投资者参与新经济的狂欢,无异于让风险承受能力偏低的他们参与一场豪赌,违背了风险适格的原则。
  当然,根据此前公布的试点意见,A股在迎接新经济企业上市的制度设计方面,与港股之间有些许差别。在对新经济的认定范围、营收或市值门槛上有所提高,而且中国证监会也始终强调从严审核、防止病从口入。需要强调的是,欢迎新经济企业回归和认可其投资价值并不能画上等号,监管层的尽心尽责更不等于替投资标的背书,投资者依然要遵循买者自负的基本原则。
  在欢迎新经济企业的同时,也需要防范那些浑水摸鱼者。退市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应纳入考量,以断掉失败者囤壳而沽的念想。另如前文所述,李小加就认为生物科技公司发生内幕交易的风险更高,如何在交易中保护好投资者利益,维护“三公”原则,依然任重道远。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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