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要层层“松绑” 鼓励开展多种形式股权激励2019年06月06日 09:53
  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近日正式印发。国资委重点选取了5大类、35项授权放权事项列入《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清单》将授权放权事项分为四种类型,还对一些权利事项的授权对象进行了拓展,程序予以细化。
  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人士表示,《清单》围绕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产权管理、选人用人等5大方面,进行分类授权放权,权责清晰,要求明确。并加强了授权定期评估、调整收回等监管机制,真正实现了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分类”是当前国资委授权放权的高频词。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清单》更加强化分类授权,确保授权放权精准到位。市场高度关注《清单》中提到的中央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对记者表示,《清单》明确,除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外,中央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这是以文件形式明确混改方案报送的程序要求,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审核限制,后续相关工作将有章可循。需要强调,并非所有混改方案均由中央企业自行审批,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行业领域企业的混改方案仍需报送国资委审批。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许宪平谈道,《清单》围绕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产权管理、选人用人等5大方面,进行了35项授权放权,权责清晰,要求明确,对集团三定方案的出台,以及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各项改革都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为集团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略咨询董事长陈睿对记者表示,“更加强化分类授权”有助于确保授权放权精准到位,制度、机制本身也是一种资源,从授权放权清单内容来看,成为改革试点的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授权放权,也就是得到更多的发展资源。
  此外,国资委还强调,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对所属企业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对此,陈睿表示,这是对变革过往国企集团委托代理关系提出的要求。“管资本”是本轮国企改革最关键的转变,而要实现管资本,不仅有赖于国资委与国企集团总部的一级委托代理关系的变革,也有赖于国企集团总部与下属企业的二级委托代理关系的变革。
  授权放权工作安排中,完善激励机制与激发企业活力有着密切联系。《清单》提出,对商业一类和部分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中央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支持各中央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报国资委同意后,中央企业审批分期实施方案。
  周丽莎表示,国务院4月份印发的《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此次,将授权放权对象扩大到中央企业符合条件所属企业,体现了鲜明的支持态度,有利于有效确保授权放权激发活力。
  《清单》还明确,对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发行的中长期债券,国资委仅审批发债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的发债不再审批。
  周丽莎指出,整体来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压力仍然存在。这一规定将使得企业融资方式、融资额度使用更加灵活。同时,也体现国资委支持企业提高直接融资占比、减少间接融资的态度。
  记者注意到,对两类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也做出加大机制改革力度、激发企业活力的安排。
  《清单》列出,授权董事会在已批准的主业范围以外,可研究提出拟培育发展的1~3个新业务领域,报国资委同意后,视同主业管理;授权董事会在5%~15%的比例范围内提出年度非主业投资比例限额,报国资委同意后实施。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认为,《清单》提出支持中央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授权董事会审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等等,都将进一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进内部机制改革。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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