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实业发展公司计划自3月12日起发行2010年企业债券。发行总额15亿元人民币,期限10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即自债券发行后第8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30%、30%和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主承销商为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6.9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55%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上公布的一年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35%,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方式。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和徽商银行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情形下,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给予信贷支持。当发行人发生临时性的偿债困难时,银行将根据发行人的申请,按照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对其提供信贷支持。该信贷支持不属于变相担保的范畴。
转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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