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我国白银管理政策变化2011年03月15日 16:15
  为了顺应国内外市场供求趋势,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积极促进我国白银工业的发展,从2000年开始我国取消白银的统购统销的货币管理政策,允许白银作为一般商品上市流通,取消对白银制品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许可证管理制度(银币除外),国家对白银出口实行国营贸易(配额)管理。
  2007年7月1日起,白银及其制品(海关税则第71章除免税商品外,总计50种)出口退税由13%调低为5%、而硝酸银、氰化银、其他银化合物出口退税调低为0。2008年我国取消了未锻造银和半制成银的出口退税。
  2007年11月19日起,废止自200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白银进口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白银将作为一般贸易商品进行管理,我国白银进口市场放开。
  2007年12月24日,《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银矿砂及其精矿出口暂定税率为10%。截止到2009年,我国白银出口配额从最初的280吨增加到5100吨,经­营企业数量也由2家增加为40家。目前国内白银消费量仅占白银产量的一半,因此其余部分的白银需要国际市场来消化,目前的白银出口配额逐年递增的趋势也是国家根据行业发展特点所进行的调控的结果。

www.99qh.com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我要投稿 | 广告服务 | 软件下载 |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99期货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镜像以及链接
声明:本网站提供资讯、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沪ICP备05058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