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昨日发布的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指出,北京市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未来5年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着力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上海市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6年底已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8.9万套,并明确了下一步发展目标,着力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住建部决定,在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此前,在住建部召集的部分城市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六城市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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