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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唯实精神破解房产税立法难题2018年04月16日 09:15
  在税制设计环节,应当根据我国经济社会阶段性发展状况,允许扣除一定的标准和免税额。
  房产税是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构建中的重要一环,因为问题复杂,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各方的讨论也由来有自。这个问题之所以引发如此广泛的关注,缘于其与整个房地产市场以及每一个城市居民的安居生活与利益高度相关,也涉及到政府、家庭、企业三大部门及其部门内部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既是宏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切实的民生问题。
  关于房地产市场建设这个话题,笔者一直多有建言,也曾公开发表过许多观点,诸如“让房屋回归至安居的基本属性”,“稳定房地产市场需综合性配套改革”,“保障房建设应正本清源封闭式运作”、“地方政府应当承担保障房建设主体责任”,“房产税立法应考虑国情广泛凝聚共识稳步审慎推进”等相关观点主张,笔者都是较早提出者,相关言论也在不同媒体发表,并收录于2017年5月于东方出版中心出版的专著《改革中国:风险、挑占与对策》。
  对重大问题广泛讨论以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正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精神要义,我们也看到了宏观决策部门顺应市场呼声、稳重慎审的正确态度。
  无独有偶,笔者近期正在重温与新读一些经典著作,最近读到的两本著作——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和毛泽东文集,正可以给当前问题的讨论提供借鉴与启示。《悲惨世界》让人们深刻体认到国家局势政策与每一个普通百姓之间的高度关联,不独中国,全球皆然。这一伟大著作提示我们,政者,死生大事也,为政者当常怀谦卑、悲悯之心,理性审慎、科学决策;而最大程度开启民智,凝聚民心,最大限度与最广泛程度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将“人文关怀”体现为具体的“政策关怀”,乃是为政者的庄严使命与崇高职责。重读毛主席著作,尤其重读《实践论》、《矛盾论》、《反对本本主义》、《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篇章,则让我们体认到,一切从国情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精神原则,应当成为一切工作(当然包括房产税立法)遵循的指导原则。
  房产税能够成为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利器吗?经历较长时期的研究与观察之后,目前市场一般倾向于给出正面的回答。但是这里需要指出,这一稳定机制的发挥也有其前提条件,那就是房产税设计必须能够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并且要有房产信息征集披露、房屋价格评估、税收征管制度与手段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方能实现这一目标。与之相反,如果不顾历史事实,不能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税制与配套改革的设计与实施,而匆忙草率地推出,则可能加剧既有问题的复杂程度,甚至制造出新的社会矛盾问题。
  从成熟国家与地区的实践来看,房产税是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主要税种存在,而立足于我国实际,从目前舆论呼声以及决策层最新表态来看,契合民众普遍的期盼要求,财富与收入分配调节与市场稳定目标,是房产税立法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现阶段来看,笔者认为,房产税立法需考虑共性同时结合国情的差异性,如果承认房屋具有基本的安居保障功能,则在税制设计环节,应当根据我国经济社会阶段性发展状况,允许扣除一定的标准和免税额,并且这种免征标准应当惠及最广大的民众群体,以不增加普通民众的、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额外负担为原则,这是立足中国国情的、实事求是的、人性化政策设计的现实要求。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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