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商品互换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所对第二批提交交易商申请材料的单位进行了严格审核。 经审核,下列31家单位符合相关要求,核准其成为我所第二批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 序号交易商名称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申银万国智富投资有限公司 11上海际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上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迈科资源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4上海东吴玖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6上海夯石商贸有限公司 17渤海融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8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9国联汇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兴业银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东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2国海良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3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4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25建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6浙江中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7中粮祈德丰(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28天示(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9金财汇顶投资有限公司 30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上海华闻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同时,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招募工作将持续开展,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名录.xls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3月20日 详细请点击链接: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156378/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