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5%。其中,城市上涨4.2%,农村上涨5.5%;食品价格上涨19.1%,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6.5%,服务价格上涨1.2%。1--—11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2.8%。 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上涨1.8%,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0.8%,服务价格下降0.4%。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13.9%,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4.10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上涨74.5%,影响CPI上涨约3.27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10.2%,影响CPI上涨约2.64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10.1%,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3.9%,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6.8%,影响CPI下降约0.1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4.5%、2.0%和1.7%,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1%、0.4%和0.4%;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8%。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1.5%,影响CPI上涨约0.48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上涨4.8%,影响CPI上涨约0.3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3.8%,影响CPI上涨约0.1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4%,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3.0%,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和蛋类价格均下降0.5%,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两涨一平四降。其中,衣着、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3%和0.1%;居住价格持平;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下降0.8%和0.7%,交通和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3%和0.1%。 2019年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1—11月 同比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4 4.5 2.8 其中:城市 0.3 4.2 2.7 农村 0.5 5.5 3.0 其中:食品 1.8 19.1 8.5 非食品 0.0 1.0 1.4 其中:消费品 0.8 6.5 3.4 服务 -0.4 1.2 1.8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0.1 1.4 1.7 其中:不包括鲜菜和鲜果 0.4 4.7 2.5 按类别分 一、食品烟酒 1.5 13.9 6.5 粮 食 0.2 0.7 0.5 食 用 油 1.8 5.0 1.0 鲜 菜 1.4 3.9 3.5 畜 肉 类 4.8 74.5 25.6 其中:猪 肉 3.8 110.2 37.3 牛 肉 2.8 22.2 11.3 羊 肉 1.3 14.3 12.0 水 产 品 -0.5 2.4 0.2 蛋 类 -0.5 10.1 5.0 奶 类 0.3 0.7 1.6 鲜 果 -3.0 -6.8 14.3 烟 草 0.2 0.8 0.5 酒 类 0.3 2.7 2.0 二、衣着 0.3 1.1 1.6 服 装 0.5 1.2 1.8 衣着加工服务费 0.2 3.7 4.1 鞋 类 0.0 0.5 1.0 三、居住 0.0 0.4 1.4 租赁房房租 -0.3 0.9 1.9 水电燃料 0.3 -0.5 0.6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1 0.4 0.9 家用器具 -0.5 -1.2 -0.6 家庭服务 0.2 4.2 4.8 五、交通和通信 -0.3 -2.8 -1.8 交通工具 -0.2 -1.4 -1.5 交通工具用燃料 0.3 -10.6 -6.6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0.2 1.9 2.3 通信工具 -0.1 -3.8 -1.8 通信服务 0.0 -0.7 -1.0 邮递服务 0.0 -0.6 -0.1 六、教育文化和娱乐 -0.7 1.7 2.3 教育服务 0.0 2.8 3.1 旅 游 -3.9 0.6 1.9 七、医疗保健 0.1 2.0 2.4 中 药 0.1 3.4 4.9 西 药 0.3 3.3 4.4 医疗服务 0.0 1.6 1.6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 -0.8 4.5 3.3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8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8.8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来源:国家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