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境外经纪机构委托交易结算的,该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暂不增加。 二、自2019年12月16日起,此前已办理增加最低结算准备金余额的期货公司会员,提交附件《期货公司会员代理境外经纪机构出金申请表》后,可通过电子出金方式办理相应的出金。 三、办理出金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含当日),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00。 特此通知。 附件:期货公司会员代理境外经纪机构出金申请表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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