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5%,比上年同期上升1.5个百分点,比三季度上升1.1个百分点。2019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6.6%,比上年上升0.1个百分点。 分三大门类看,四季度,采矿业产能利用率为75.1%,比上年同期上升4.9个百分点;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8.0%,比上年同期上升1.5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利用率为73.6%,与上年同期持平。 分主要行业看,四季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71.5%,食品制造业为72.7%,纺织业为79.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76.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71.2%,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80.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9.5%,通用设备制造业为79.5%,专用设备制造业为80.1%,汽车制造业为78.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79.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82.6%。 2019年四季度工业产能利用率 行业 四季度 全年 产能利用率(%) 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点) 产能利用率(%) 比上年增减(百分点) 工业 77.5 1.5 76.6 0.1 其中:采矿业 75.1 4.9 74.4 2.5 制造业 78.0 1.5 77.1 0.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3.6 0.0 72.1 -1.3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1.5 3.0 70.6 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91.7 2.5 91.2 2.9 食品制造业 72.7 -1.6 72.9 -2.4 纺织业 79.6 2.2 78.4 -1.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6.0 3.7 75.2 1.0 医药制造业 76.4 -0.6 76.6 -1.0 化学纤维制造业 83.7 2.4 83.2 1.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1.2 1.4 70.3 0.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0.2 2.5 80.0 2.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9.5 1.7 79.8 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79.5 2.5 78.6 1.3 专用设备制造业 80.1 0.2 78.8 -0.3 汽车制造业 78.5 0.6 77.3 -2.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9.0 0.7 79.4 1.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2.6 2.3 80.6 1.2 附注 1、指标解释 产能利用率:是指实际产出与生产能力(均以价值量计量)的比率。 企业的实际产出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总产值;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在劳动力、原材料、燃料、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设备(机械)保持正常运行,企业可实现的、并能长期维持的产品产出。 2、调查方法及范围 大中型企业全面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调查共涉及工业企业9万家左右。 小微企业按抽样方法推算总体,与大中型企业调查数据合成,计算出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 本调查按季进行,数据未经季节调整。 3、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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