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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2019年自律监管工作报告2020年04月07日 16:39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或我所)全面建设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的关键之年。2019年,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我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条主线,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按照巩固战略转型发展成果,充实多元开放发展内涵,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防控市场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障市场安全稳健运行,有力护航大商所多元开放、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建设。
  一、市场运行稳健,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功能发挥良好
  (一)市场整体运行稳健。2019年我所期货、期权成交量13.56亿手(单边,下同)、同比增长38%,成交额68.93万亿元、同比增长32%,日均持仓728.04万手、同比增长24%,成交量、成交额、日均持仓量分别占内地期货市场的35%、31%、42%。
  (二)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参与交易客户77.83万个、同比增长12%,其中单位客户同比增长22%。单位客户成交量4.37亿手、同比增长64%,日均持仓量392.59万手、同比增长28%,单位客户成交、持仓占比分别为32%、54%,单位客户逐步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
  (三)市场功能发挥良好。2019年以来,豆油、聚乙烯、乙二醇、苯乙烯、铁矿石等品种期现货价格相关性均超过0.9,较为客观、准确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大商所相关品种价格已成为现货贸易、农产品价格保险开发、指数编制的重要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在宏观决策时也已将期货价格作为重要参考。油脂油料企业、玉米产业链企业、煤焦钢企业、化工企业等深度参与我所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期权市场功能得到发挥,油脂油料企业在中美贸易摩擦等特殊事件窗口积极参与期权市场管理风险,市场情绪和风险管理需求通过期权市场有效释放。
  二、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坚决维护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2019年,大商所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把风险防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强化交易、结算、交割、系统、大厦等日常运维管理,开展业务操作风险排查专项工作,密切开展舆情监测,就市场关切主动发声、针对市场误解及时回应,全方位保障市场安全平稳运行。针对巴西矿难事故、中美贸易摩擦、中东等地区地缘冲突加剧、非洲猪瘟等事件影响,我所以风险监测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对铁矿石、豆粕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测、风险分析与排查,并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发布风险提示、适时调整保证金和手续费,高效处理特定风险事件。按照PFMI的评估结果,提高风险准备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进一步覆盖压力测试场景。同时,密切关注重点合约临近交割月情况,有效防范化解部分品种的潜在交割风险。
  三、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积极推进现有制度规则的完善和修订。完成《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发布实施,进一步细化规则规定,提高监管透明度。完成《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内部修订工作。提交《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修订方案。
  (二)基于不同品种特性和市场特点,优化成交持仓比管理方案,将豆粕期权限仓调增至30,000手,并提交玉米期权、鸡蛋期货的限仓调整方案。完成乙二醇风控规则修改、期权行权校验规则修改等工作,提升精细化、市场化监管水平。
  (三)研究制定个人客户交割月持仓及零碎持仓处置方案,推动建立按照投资者类型进行限仓的管理机制。
  (四)深入分析市场微观结构和传导机制,开展交易网络关系研究,利用网络分析技术建立交易行为网络关系,进一步强化市场微观结构分析和管理。
  (五)加强高频交易、基金客户等特定类型投资者行为特征分析及规范化管理措施研究,为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打下坚实基础。
  (六)进一步加强对标国际,深入开展限仓、保证金、监管规则、投诉举报等监管制度研究,适应市场多元开放转型发展新形势。
  四、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力度,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严查异常和违规交易,加强投资者交易行为监管
  1.强化异常交易管理。2019年大商所共查处异常交易行为454起,其中自成交达标276起、频繁报撤单达标177起、大额报撤达标1起;对其中14名客户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采取了限制开仓等措施。
  2.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做好线索排查与移送。2019年大商所共排查违规线索178起,其中影响价格类线索100起,超仓类线索42起,转移资金类线索20起,其他类型线索16起;所内正式立案调查18起;对违规客户采取监管谈话25次,处理违规客户200余名。
  3.落实穿透式监管,做好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2019年大商所继续加大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力度,全年发出市场监察问询函332份,新增670组1,766名客户申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将40个疑似实际控制关系组155个账户新列入重点监控名单。2019年,已向大商所报备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累计达3,438组,共涉及客户9,193名。
  4.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发现并督促达标客户进行程序化交易报备。2019年共有11,969名客户进行了程序化交易报备,涉及会员142家,其中达到程序化认定标准的报备客户有5,545名。
  5.优化套期保值审批流程,完善套保交易行为管理。一是完成《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改并发布实施,根据市场情况取消6个品种交割月份套期保值额度自动翻倍有关规定。修订套利交易流程,拟优化审核套利持仓增加额度要求,进一步解决机构客户持仓额度不足的问题。二是推出期权套期保值交易和期权投机保值持仓转换业务,解决了套保客户在期权上不能使用套保属性订单进行交易的问题,并为套保客户提供投机持仓转换成套保属性持仓的服务。2019年,客户申请293笔投机转套保业务,合计持仓达65.21万手。
  (二)做实会员现场检查,丰富合规教育形式,引导市场共建良好交易环境
  一是落实证监会相关要求,推进“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监管体系建设,按计划分10批完成37家会员现场检查工作,有效指导会员提升合规风控意识和能力。二是切实做好会员及投资者合规教育。召开首席风险官培训班,宣讲交易所风控合规制度及工作思路,指导会员防控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处分决定公示、违规处理情况通报等工作要求,在交易所官网设置专栏发布自律监管动态。三是加大会员业务培训力度。针对套保套利管理系统优化、期货期权保证金业务开展2次视频培训和3次片区现场培训。四是召开3次期货公司境外展业法律合规培训会,将交易所针对国际化后面临的现实法律问题做出的专业咨询和研究成果分享、回馈市场。
  (三)加大市场合规宣传,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一是加大合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发布市场监管信息40余次,修订《大连商品交易所投资者合规交易提示手册》并向市场累计发放近2万册。二是丰富合规宣传渠道,在大商所官网“自律监管”、“监管培训”专栏,及时发布监管资讯,并扩大外部媒体平台发布范围。三是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全年共处理证监会信访办、投保局转办投诉举报34件,答复投资者实名或匿名来电来函30余次。
  五、加强沟通交流,促进监管协作,充分发挥“五位一体”监管优势
  在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交易所、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五位一体”监管框架下,大商所积极与各方开展监管协作:一是与证监会稽查局和地方证监局就上报案件线索加强沟通,协助案件调查;二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做好各类意见征求、规则制定研讨和监管案例研究等工作;三是组织市场监察、法律等部门深入学习“两高”关于惩治操纵期货市场犯罪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新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四是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会员现场检查工作;五是加强与经侦、网监等部门交流沟通,在稽查执法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深化合作。
  六、着力提高科技监管水平,加快系统优化升级,显著提高市场监管效率
  (一)大力推进新一代监察系统建设。2019年,大商所积极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运用于监察系统建设,不断完善系统建设规划,新增19个微观交易行为监控分析指标,实现客户画像分析系统、关联账户分析系统、内幕交易筛查系统、期权监察系统的投产使用,初步实现交易信息全景展示及智能分析功能,形成“期货与期权全品种、境内与境外全客户、展示与分析全功能”的市场监测监控能力,为多维度、全方位市场监察系统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严格落实推进穿透式监管要求。大商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开展穿透式监管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并于2019年6月实现系统上线运行。该系统实现了对交易终端信息的采集、预警和分析等功能,期货公司会员的信息采集覆盖率达到100%,信息完整度接近100%。穿透式监管大数据已在品种运行分析、实控账户筛查、违规线索调查、客户交易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市场行为监管的有力辅助信息,调查分析效率明显提高。
  (三)持续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大商所始终坚持“走进市场、服务市场”,及时回应市场反馈的问题和难点,努力提高市场服务效率。推出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项目,有效降低市场成本,提高市场流动性;及时优化会员服务系统,更新完善异常交易通知、程序化报备模式等多个功能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2020年,大商所将继续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切实履行期货市场一线监管职责,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市场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市场运行的质量与效率,为大商所多元开放、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建设营造平稳、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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