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收入情况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65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14.8%,两年平均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5.1%。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46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26元,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2157元,增长8.0%,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2417元,增长8.0%,中位数是平均数的90.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1962元,增长12.3%,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7.1%。 图1 2021年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按收入来源分,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917元,增长10.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8%;人均经营净收入4136元,增长12.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7%;人均财产净收入2329元,增长11.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9%;人均转移净收入4884元,增长7.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6%。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75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5.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5.1%,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11.7%,两年平均增长5.7%,扣除价格因素,两年平均实际增长3.7%。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981元,增长1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179元,增长1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1%。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5144元,增长13.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8%;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002元,增长18.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人均居住消费支出4031元,增长7.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3%;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021元,增长14.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237元,增长14.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9%;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867元,增长46.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8%;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557元,增长16.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0%;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15元,增长26.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 图2 2021年前三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表1 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量(元) 比上年增长(%) (括号内为实际增速) (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265 10.4(9.7)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35946 9.5(8.7) 农村居民 13726 11.6(11.2)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14917 10.6 经营净收入 4136 12.4 财产净收入 2329 11.4 转移净收入 4884 7.9 (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22157 8.0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32417 8.0 农村居民 11962 12.3 (三)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7275 15.8(15.1)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21981 14.2(13.4) 农村居民 11179 18.6(18.1)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5144 13.2 衣着 1002 18.2 居住 4031 7.9 生活用品及服务 1021 14.0 交通通信 2237 14.4 教育文化娱乐 1867 46.3 医疗保健 1557 16.4 其他用品及服务 415 26.3 注: ①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比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口比重。 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报告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报告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报告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1)*100%。 ③全国居民人均收支数据是根据全国十几万户抽样调查基础数据,依据每个样本户所代表的户数加权汇总而成。由于受城镇化和人口迁移等因素影响,各时期的分城乡、分地区人口构成发生变化,有时会导致全国居民的部分收支项目增速超出分城乡居民相应收支项目增速区间的现象发生。主要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在农村收入较高的人口进入城镇地区,但在城镇属于较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迁移对城乡居民部分收支均有拉低作用;但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其增长效应都会体现在全体居民的收支增长中。 ④比上年增长栏中,括号中数据为实际增速,其他为名义增速。 ⑤收入平均数和中位数都是反映居民收入集中趋势的统计量。平均数既能直观反映总体情况,又能反映总体结构,便于不同群体收入水平的比较,但容易受极端数据影响;中位数反映中间位置对象情况,较为稳健,能够避免极端数据影响,但不能反映结构情况。 表2 2021年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绝对量 (元) 比上年名义增长 (%)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5946 9.5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21549 8.9 经营净收入 4210 17.1 财产净收入 3851 10.6 转移净收入 6336 6.3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1981 14.2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6393 10.9 衣着 1300 15.3 居住 5347 6.7 生活用品及服务 1301 11.5 交通通信 2775 12.8 教育文化娱乐 2436 45.4 医疗保健 1855 17.0 其他用品及服务 574 26.0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726 11.6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6325 15.3 经营净收入 4042 6.7 财产净收入 357 10.7 转移净收入 3002 11.0 (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1179 18.6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3526 17.7 衣着 615 25.2 居住 2328 10.0 生活用品及服务 660 19.4 交通通信 1540 17.3 教育文化娱乐 1131 47.0 医疗保健 1171 14.4 其他用品及服务 209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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