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对美国、加拿大加征关税进行反制 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的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3月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其中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另外,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产地启运,并于3月10日—4月12日进口的,不征收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3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公告称,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关lg...